根据《集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》(集大研[2021]2号)文件要求,经老师本人申请,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表决,现将表决通过的名单(见附件:外国语学院新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)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6180516,6182985。
外国语学院
2021年3月18日
上一篇: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
下一篇:【置顶】外国语学院硕士生导师个人简介
地 址: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庄汉水楼
电 话:0592-6181607、0592-6183606(传真) 邮 编:361021
邮 箱:jmdxwyxy@163.com 版权所有: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 © 2011-2020